“感谢政府,感谢各级检察院对我们的帮助……”当广河县祁家集镇康家村刑事案件被害人和家属拿到国家司法救助金6万元时,激动和感怀之情溢于言表。6月15日,广河县检察院举行了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邀请临夏州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黄润和县妇联副主席马小萍到场指导,发放仪式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牟占海主持。
马某克交通肇事一案造成未成年人马某虎重伤二级、伤残七级,因加害人马某克家中困难,只赔偿了部分医疗费。马某虎后期康复治疗,需要大量用钱,家中仅靠其父一人打工支撑,生活特别困难。鉴于此种情况,我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过层层审核把关,省检察院向被害人及其监护人发放了6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司法救助是指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等即时支付救助金的一种制度。近年来,广河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高检院、省州检察院关于国家司法救助的安排部署要求,坚持以救济帮困、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目标,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和“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对急需生活费、医疗费等的特困群体、弱势群体中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家属给予最大限度的关爱,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受害人改善面临的困境,把党的真切关怀送到他们手中,体现在司法办案始终,让受困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文字:马红
编辑:张世海
审核:马国平、马应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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