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要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的要求和全省“主动创稳”工作精神。6月6日上午,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妙菊带领第六检察部和第七检察部负责人深入广河县检察院检查指导文物保护工作和主动创稳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官仁陪同。
座谈会上,张妙菊副检察长听取了文物保护、控告申诉信访接待和司法救助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查看了相关资料和统计台账,对我院工作给予肯定的同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会后对齐家文化博物馆和齐家坪遗址文物保护工作进行了实地查看。
张妙菊副检察长要求:
一、检察机关要做好法律监督,
筑牢守护文物安全的防护网。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公共利益的守护人,应当依法能动行使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对损坏文物和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法律监督,筑牢守护文物安全的检察防护网.
二、检察机关要发挥公益诉讼协同优势
以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推动多部门共同履职,形成文物保护合力,促进文物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同步推进。
三、强化文物保护宣传
通过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方式手段提升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公众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营造“文物保护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四、完善文物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机制
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落实好各自领域的文物保护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文物保护大格局。
文字:马应国
图片:马瀚勋
编辑:张世海
审核: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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