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以来,崔某某等18名农民工受雇于广河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该公司从事劳务工作。2024年1月以来,该公司累计拖欠农民工工资49万余元。崔某某等人多次与该公司沟通索要无果、情绪激动,该案件涉及农民工众多,处置不当将引发更多社会矛盾。2024年6月,崔某某等18名农民工向广河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受理案件后,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官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启动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对该案进行快速受理和审查。承办检察官一方面指导当事人收集工资账户流水、工资欠条等重要证据材料,支持提起劳动仲裁,另一方面对该公司负责人释法说理,阐明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督促履行支付义务。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一次性向崔某某等人偿付工资25万元,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18名农民工顺利领到了拖欠两年之久的25万元工资,剩余部分在双方约定期限内结清,妥善解决了此次欠薪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