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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广河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活动

时间:2024-09-04 15:54:2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广河县人民检察院 广河检察
2024年08月27日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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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职能作用,近日,广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员额检察官分别前往各自受聘学校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全面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活动。县检察院对“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策划,通过法治宣讲向广大师生普及校园欺凌的危害性、预防方法、应对措施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等与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活动覆盖了广河县多所中小学,受到了师生们的热烈欢迎和积极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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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中,检察官们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特点,通过案例讲解、互动问答、现场宣誓、承诺签名等多种形式,从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角度出发,为同学们讲解了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电信诈骗和禁毒等法律法规知识,结合生动、真实的案例为同学们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要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勉励同学们要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远离违法犯罪。此外,检察干警还同学校一起组织学生进行宣誓仪式,共同宣誓“不当残忍的欺凌者,不当冷酷的旁观者,也不当沉默的受害者…”并依次在“拒绝欺凌,与善同行”的横幅上庄严签名,一声声洪亮的宣誓响彻整个校园,一个个庄严签名刻记与心,表明了全体同学团结互助、抵制欺凌的决心。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此次活动,深刻认识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学会了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活动也进一步推动了校园安全文化的建设,为构建平安、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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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关乎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希望工程,检察机关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刑事诉讼中承上启下,是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因此,检察机关更有责任、更有条件全面履行好未成年人保护主导责任。下一步,广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的监督职责,持续深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通过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多种方式,引导学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更好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以检察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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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马向明

图片:马向明

编辑:杨小梅

审核: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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