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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以检察护企“硬举措” 优化营商环境“软实力”

时间:2024-12-13 11:51:3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广河县人民检察院 广河检察
2024年11月08日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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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广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聚焦县委“一线、两路、三带、四廊”发展布局和“五区”奋斗目标,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大局,着力健全机制,强化平等保护,积极拓展检察服务职能,开展“点对点”、“面对面”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活动,用优质的检察产品,为广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高点定位增强服务企业责任使命。

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对市场主体而言,缺一不可。怎样才能打破思想束缚、提升认识?广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院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部门会议、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强化思想认识,打牢理念基础。为扎实做好“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县检察院从三个方向发力,推动思想破冰、认识提升、服务提质,铆足干劲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成立工作专班,坚持“检察长+部门负责人+联络员”的工作模式,实行涉企案件专班办理、任务专人落实;强化调度指导,建立“每案同理问效、每月调度通报、季度会商推进”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精准掌握工作动态,确保“检察护企”行动有序有效推进;落实考核督导,将“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成效作为检察工作考评、检察官业绩考评、干警职务职级晋升考评的加分项,在跟踪回访中,对办案速度、工作态度、结果满意度进行调查,对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彰的部门和个人实行多重负面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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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履职着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牢固树立平等保护司法理念,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确保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平等、法律保护平等、法律服务平等,全力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发展环境。积极探索精细化办案新模式,注重实地走访调查,对企业生产经营、社会责任承担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考察,充分了解案件捕或诉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依法审慎使用各种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因办案打断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危及企业生存的情况发生。如我院在今年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中,犯罪嫌疑人方某某(系甘肃省某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拖欠18名农民工劳动报酬共计49万余元,经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未支付。办案期间,检察官积极对其进行释法说理,鼓励多方筹措,争取在审查起诉阶段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通过多方协调,该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拖欠工资。据此,我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方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了企业的正常运转,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的情况发生。坚持把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检察护企的重要举措,坚决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骗取贷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4件4人,起诉19件29人。强化在检察履职中的外部协作,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加强与工商联的密切联系,在工商联设立“检联商会联络点”,精准对接民营企业司法需求,落实落细案件办理、协作共建、法律服务、综合履职等工作举措,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市场监管等执法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找准司法护企切入口,全力为民营企业解忧纾困,积极探索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新路径、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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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推动涉企诉求高效解决


“对于企业来讲,时间就是机遇,检察机关对涉企案件开设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缩短案件办理流程,为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创造条件,值得点赞。”建章立制后,广河县人民检察院涉企案件办理全过程的高质、高效,赢得了社会一致好评。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我院通过建立“绿色通道”,完善协作机制,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精准化的服务,尽全力为企业解忧纾困。制定印发了《“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案件跟踪回访考察制度》等一系列文件,用制度护航企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办理涉优化营商环境案件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从受理环节开始进行标注,做到案件“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建立涉企案件繁简分流、优先办理机制,确保涉企案件依法及时办结。建立涉企案件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机制,落实“一案一调查”“一案一研判”要求,全面了解涉案企业情况,认真听取相关单位意见,分析研判案件影响和风险,审慎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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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门问需助力企业发展行稳致远

“多亏有你们,才让企业走上了可持续良性发展之路,我做大做强企业的决心和信心也更足了”近日,广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某涉案企业回访时,该企业负责人感激地说。到涉案企业开展“三度三问”大回访,询问企业对检察机关的办案速度、办案态度、办案结果满意度的意见,问需(询问企业司法需求)、问计(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问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成效),这是我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又一举措,也是我院的特色化企业走访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千人进万企”活动,在走访中积极向企业宣讲党委、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和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企业常见的法律风险防控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截至目前,已开展法治宣传4次,上门走访35余人次。如我院在走访民营企业活动中,了解到我县甘肃鑫国源皮业制品有限公司遇到具体困难后,积极主动与省院、州院汇报衔接,并及时与和政县人民检察院沟通,最终帮助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得到企业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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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在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重要作用。如何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发挥好“连心桥”作用,多渠道开展服务民营企业活动,确保司法政策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是一个重要的课题。今后广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宁为企业做一件实事,也不做十件虚事”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千方百计为民营企业发展纾困解难,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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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马向明

图片:张世海、马海梅

编辑:杨小梅

审核: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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