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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会 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3-05-27 19:47:3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院“强化法律监督 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推动三抓三促行动及主动创稳工作向纵深发展,提高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增强司法公信力,4月3日,广河县人民检察院一起民营企业经营者涉嫌交通肇事案召开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官仁主持,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律师等参与听证听证会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程序进行。

听证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官仁全面阐释了此次听证会召开的目的和要求,案件承办检察官马明星对案件基本情况、审查认定事实、法律适用、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并对案件拟处理意见及理由进行了阐述,侦查人员对案件作了补充说明。与会听证员就案件证据、赔偿谅解、当事人认罪态度等向办案检察官进行询问,现场围绕焦点问题进行讨论,最终形成评议意见,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马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鉴于马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根据法律规定符合不起诉条件,一致同意对马某作不起诉处理。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院依法对马某某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对其进行了不起诉公开宣告。整个听证流程环环相扣,程序规范严谨,取得了良好效果,涉案人员某某当场真诚认罪悔罪,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给了自己改过自新的机会,他将吸取教训,不断加强交通安全和法律意识,努力回馈社会。

检察机关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进行案件审查,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是践行“三抓三促”行动和主动创稳工作有力举措。下一步,我将继续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审慎处理涉企案件。同时,本着“应听尽听”原则开展检察听证,拓宽公众参与司法的途径,促进公开听证常态化,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度不断提高检察公信力,实现在办案中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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