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政府,感谢各级检察院对我们家孩子的帮助,是你们的关心和帮助让我们这个家庭对生活重拾信心,感谢你们!”当被害人母亲马某某热拿到国家司法救助金2.3万元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12月19日,广河县检察院举行了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邀请县妇联主席李东香到场指导,仪式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牟占海主持,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3万元。
救助对象马某某系未成年人,是我院刑检部门办理的一起性侵案件的受害人,马某某因案造成身心健康受到重大伤害需心理辅助治疗,家中生活仅靠父母打零工维持,生活条件相当困难,我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过层层审查把关,省检察院给被害人及其监护人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2.3万元。
司法救助,就是向急需生活费、医疗费等的特困群体、弱势群体中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家属给予最大限度的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党的真切关怀送到他们手中,把司法人文情怀体现在办案始终。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高检院、省州院关于国家司法救助的安排部署要求,坚持以救济困难、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目标,积极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帮助受害人改善面临的困境,让受困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让人民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被害人康复情况,对救助金的使用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其真正用于的治疗和生活所需,帮助被害人健康成长,回归正常生活。
文字:马红
图片:马红
编辑:张世海
审核: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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